竣工验收发现问题将视为整个工程普遍存在问题,责成责任单位整改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讯(记者 郭冰)记者昨从市建设局获悉,为强化我市住宅工程质量,从今年3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细则。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的要求,组织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分户验收组验收住宅质量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并成立分户验收组,分户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检查员、施工技术负责人等组成。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不符合要求的要返修或返工
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应按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的要求,对每一户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填写、签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标准、规范、规则要求的,验收组应及时做好标记和记录,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订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符合要求。
验收合格张贴“合格证”
每户验收符合要求后,应在进户门背后张贴《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住宅单位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向住户提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单位工程通过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复核不合格将责令改正
住宅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组应通过抽查的方式复核分户验收记录,核查分户验收标记,并填写《住宅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单元、户号抽签记录》和《住宅单位工程验收问题记录表》。工程质量监督站质监人员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组复核工作予以监督。住宅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待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由建设单位保存,供有关部门和住户查阅。
二次验收发现问题将被记录
各级质量监督站应加强现场抽查力度,严把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关。对竣工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视为整个工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整改,并由监理单位重新复查合格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在二次竣工验收过程中仍发现存在重复问题,质量监督机构应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做出不良记录或进行行政处罚。